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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2月1日起 , 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 (下称《办法》) 正式实施。
为进一步加强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的普及和落实,近日,石泉市场监管所组织监管人员和石泉路街道辖区药店召开培训会议,协助药店 明确从事药品网络销售要求 ,更多地从风险防控角度让药店主体 规范合规地进行药品网络销售行为 。同时, 提高监管人员执法能力 ,切实保障辖区百姓用药安全。
培训会议
“线上网店下单、线下闪送到家”的网络售药模式在疫情期间因其便利、安全、无接触的特点备受市民朋友们欢迎,新业态带来方便的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。《办法》对 电子处方、销售流程、药学服务、药品追溯、信息保存 等方面有了严格规定,确定了平台是药品网络销售第一责任人,明确了处方药网络销售的“先方后药”,细化了医药平台在药品销售过程中的合规行为,为药品互联网销售提供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和要求,对行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其中,值得关注的有以下两条:
疫苗、血液制品、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用毒性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施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。
不得违反规定以买药品赠药品、买商品赠药品等方式向个人赠送处方药、甲类非处方药。
来源:上海普陀